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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孕三周的时候办理的准生证,但是很不幸的是在孕六周的时候出现了胎停的情况,现在已经进行了引产手术,目前正在积极的备孕,朋友都叫我去相关部门把准生证做注销处理了,说要是不注销的话我下次怀孕就申请不了准生证,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是不是必须要注销,为此我特地去论坛看了一下,上面说不需要注销,说只要在婚姻关系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我之前申请的准生证都是可以长期使用的,但是还是要带上胎停的医学证明到有关部门去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还可以享受有国家免费提供的病因检查,不过也有人说准生证还是有使用年限的,大约是一年左右,说如果我近一年没有备孕计划的话就应该去注销,所以我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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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女王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为了更好的管理人口的增长和符合计划生育的原则,女性在生产前都需要去办理准生证才行,这样孩子的出生才是合法的,孩子以后才能够上户,但是有些女性在办理了准生证后出现了胎停和流产的情况,其实此时是不用特点去注销的,只有当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时才需要:
准生证有效期一般是一年,现在各省市已经逐渐不再办理准生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制度,对生育三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一般在婚姻状况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之下,准生证是长期有效的,不同各地规定的准生证的有效期都不一样,但是如果夫妻离异的话就需要去注销,这样才方便以后重新申请。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的,溺婴、弃婴、虐待婴儿致残、致死的,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实施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国家会自动取消准生证资格。
2023-10-31 1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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